前言
「戰而扶輿死者,盡得死者家財。」
這是蒙古騎兵的一項規矩,意思就是如果在戰爭之中,自己的同伴死亡,那麼只要將同伴的尸體帶回去,就能夠得到死去同伴的全部家產。
不僅如此,帶回同伴尸體的人甚至還能夠將死者的妻子和妾室全部繼承。
以前的蒙古族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矩?為了同伴的錢財和妻妾,他們會不會偷偷將自己的同伴殺掉?
妻子也能被繼承
在古代的中原地區,人們都十分在意禮義廉恥,作為知心朋友,一般是不會對朋友的財產或者是妻子產生其他雜念的,因為這樣是「不道德」的。
不過對于當時的游牧民族來說,這樣的情況則是完全不存在的,就比如當初去到南匈奴的王昭君。
一開始王昭君是嫁給呼韓邪單于的,兩人在一起三年后,呼韓邪單于離世,王昭君本想回到中原地區。
不過漢成帝卻讓她遵循胡人那邊的傳統,于是王昭君就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第一個兒子——「復株累單于」,當然,他們之間是沒有血緣關系的。
在兩人生活了十一年后,復株累單于離世,他的弟弟糜胥,而王昭君又嫁給了他,在兩人生活了兩年后,王昭君離世。
從王昭君的人生經歷中,我們可以看出,對于一些少數民族來說,女人就好像是一種財產,是可以被繼承的。
奇特的傳統
至于帶回戰友尸體,就可以繼承死者的財產和妻妾這個規矩,就是成吉思汗在「大扎撒」之中規定的。
為什麼成吉思汗會整理出這樣一項規定呢?這主要還是因為他們民俗原因,別看當時的蒙古人整日里「居無定所」,但是他們也非常注重「落葉歸根」。
可是一些在外邊征戰的蒙古人,可能就沒有辦法回到自己所居住的地方了,因為他們會死在戰場上。
針對這樣的情況,成吉思汗才特意制定了這個規則,戰場上刀劍無眼,誰也沒辦法知曉自己上戰場后是否還能活著回去。
當一個蒙古戰士在作戰的時候,發現自己的同伴死亡或者是受傷了,他們會迅速用特制的鉤鐮槍或者是套索將尸體拉起來,然后扔到馬背上馳騁而去,這樣的話,他們就能夠順利將自己的同伴帶回草原。
在每次上戰場的時候,他們會帶上幾匹戰馬同他們一起作戰,這樣的做法不是害怕在作戰的時候馬匹不足,而是為了能夠更好地將自己同伴的尸體帶回去。
等他們回到草原之后,就會得到死者的全部家財,以及亡者的妻子和小妾,甚至連逝者的兒女,他們也能夠得到。
假如帶回的是一個貴族的尸體,那就意味著他們所獲得的東西會更加地多,這也使的他們的人上戰場的時候更加積極。
面對同伴受傷,他們也不會「坐視不理」,因為就算他們帶回去的是傷者,他們也能夠拿到這位傷者一半的財產。
有人可能會好奇,假如一奴隸帶回一個亡者會怎樣?當他們帶回一個亡者的尸體時,他們回到部落的時候,就會原地恢復自由身。
除了民俗的需求,還有一個原因是制定這項規定最主要的原因,在這項規定沒有制定之前,在戰場上犧牲的蒙古人身后的財產,其實是被蒙古族中貴族收入囊中。
這也就造成了一種現象,那就是越有錢的蒙古人就越有錢,越窮的人就越窮,這樣的做法顯然是「不公平」的,這樣的話,每個蒙古人都會害怕死亡。
畢竟自己贏了的話,不會獲得什麼獎賞,但是如果死亡的話,那才是什麼也落不到,在這樣的情況下,每個人都「自顧不暇」,更別提什麼戰斗力了。
所以在這項制度頒布了之后,蒙古族的人在戰場上開始勇猛殺敵,那既然這項規則這麼有利,他們難道不怕自己同伴的「偷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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